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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浦区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(2013-2020)

  一、规划目的

  为了积极应对深度老龄化的趋势,提升青浦区养老服务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,满足多层次、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,实现养老服务均等化的目标,结合青浦区实际情况,特编制本规划。

  二、规划范围

  规划范围为青浦区行政范围。

  三、规划期限

 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3-2020年,其中近期至2016年,远期至2020年。综合考虑青浦区的老龄化趋势,本次规划对远景进行展望。

  四、规划目标

  充分满足青浦区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与养老服务的实际需求,以构建居家养老为基础、社区为依托、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格局为目标,完善养老设施与居住圈、医疗圈、休闲圈和交通圈的“四圈融合”,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形成15分钟养老服务圈,满足多层次需求的养老设施空间格局。

  五、规划指标

  规划到2020年,青浦区规划床位数8278张。本规划按照青浦区域老年人口峰值年预测,全区规划养老床位按照10177张进行规划控制,养老设施占地面积约42.23公顷。规划床均建筑面积按40平方米/标准床。

 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千人指标为40平方米/千人,实现15分钟养老服务圈,规划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总量为48400平方米。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米,农村社区每个行政村至少集中设置1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。

  规划原则

  适度前瞻,着眼长远发展。节约集约,优化空间布局。分类分级,兼顾差异引导。需求引领,凸显郊区特色。

  六、规划导引

  (一)机构养老设施布局规划

  1、空间引导

  按照青浦区各街镇城镇化水平、老年人口集聚特征与服务需求,对各项街镇机构养老设施布局给予空间导引,分为优化完善类街镇、重点配置类街镇、预留配置类街镇、有限配置类街镇四类政策区域。

  2、选址要求

  空间区位:新选址的机构养老设施原则上应位于集中建设区内。

  周边环境:选择交通区位良好、周边配套完善、居住环境适宜的区域进行建设,综合或尽可能邻近医疗卫生设施设置。

  用地兼容:鼓励机构养老设施与功能用途互利、环境要求相似且相互间没有不利影响的用地综合设置。机构养老设施应确保老年人设施安静、安全、避免干扰等特殊要求。不宜与一类工业用地、二类工业用地、工业研发用地、普通仓库/堆场用地、物流用地以及社会停车场用地等混合设置。

  3、规划方案

  全区到2035年规划建设养老机构床位10177张,百名户籍老年人床位数达到约4.0张,占地面积为44.2公顷。包括两方面:

  (1)区级设施:新增1 处,位于朱家角镇淀山湖大道北侧,彩虹桥的西北,占地6.95 公顷。规划建设1000 张机构养老床位。

  (2)各街镇共保留8处现状养老机构,改扩建4处,新增16处,取消8处。规划控制用地总量为36.28公顷,规划可建设机构养老床位数为9177张。具体参看各街镇方案。

  (二)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导引

  1、总量规模

  按照全区和各街镇的服务人口,确立社区居家养老设施总建筑面积。规划以现状常住人口数作为服务人口计算基数,并且形成五年动态评估机制,确保设施与需求的匹配。规划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总量需达到48400m2。

  2、规划导引

  (1)均衡布局

 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实现城镇与农村社区空间全覆盖,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。

  城镇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米,空间上基本覆盖规划居住用地;农村社区的每个行政村至少集中设置1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。

  (2)综合设置

 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宜与其他非独立占地的社区级公共设施(Rc)综合设置。城镇地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应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、社区文体活动中心、社区生活服务中心等功能设施综合或临近设置,体现“四圈合一”的原则。农村地区宜结合现有“三室一点”进行综合配置。

  (3)功能整合

  新建社区应引导设施集中设置。已建社区建议整合社区养老服务资源,依托现有的养老机构、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、助餐点、老年活动室等设施,不断丰富养老服务内容,建立以生活服务、保健康复、文体娱乐等功能为主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络体系。

  七、 分街镇规划导引

  (一)赵巷镇

  (1)机构养老设施

  规划新增1家街镇级福利院,位于芦沈路西侧,镇中路北侧,葫芦湾东侧,规划拟占地面积约13003㎡,容积率为1.4,规划设置300张床位,并同步设置日间服务、助餐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功能。此外,赵巷镇范围内涉及到新城一站大居建设等重要规划,规划建设养老设施共3处,总占地面积为22110㎡,核算建筑面积为27175㎡,按照床均40㎡建筑面积折算,规划设置679张床位。

  现状保留1家(赵巷镇敬老院),在新增福利院后取消该处敬老院。

  总计,规划机构养老设施占地总面积为35113㎡,按照标准规划设置979张机构养老床位。

  (2)社区居家养老设施配置

  规划服务人口10.5万人,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规划需达到4200m2。

  (二)徐泾镇

  (1)机构养老设施

  现状保留1家(徐泾镇敬老院),规划远期撤销。

  规划新增1 处街镇级机构养老设施,位于在徐泾北(华新拓展)大型居住社区中地块19-04,经二路东侧,崧泽大道北侧,地块北面规划为花桥港,地块北面约30135 ㎡调整为养老机构用地,容积率为1.2,设置750 床机构养老床位,鼓励医养结合发展,且综合设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。

  落实既有规划建设养老设施共3 处,总占地面积为16919 ㎡,建筑面积为20303 ㎡,规划设置507 张机构养老床位。

  总计,规划机构养老设施占地面积为47054 ㎡,按照标准规划可建设机构养老床位1257 张。

  (2)社区居家养老设施配置

  规划服务人口17.6万人,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规划需达到7040m2。

  (三)华新镇

  (1)机构养老设施

  新增一处养老机构位于配套商品房华新基地内,占地面积5200㎡,容积为1.0,按照标准可设置130 张机构养老床位数。

  改扩建1 处(华新镇敬老院),占地面积15040 ㎡,容积率为1.2,规划建设机构养老床位310 张,近期和远期改扩建相结合。

  总计,规划机构养老设施占地总面积为20240 ㎡,按照标准可建设机构养老床位440 张。

  (2)社区居家养老设施配置

  规划服务人口10.5万人,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规划需达到4200m2。

  (四)重固镇

  (1)机构养老设施

  规划新增1 处街镇级养老院,位于规划芦花浜路南侧,规划崧建路西侧,占地面积为12610 ㎡,容积率为1.2,按照标准规划可设置372 张机构养老床位。

  现状保留1 处(重固镇敬老院),在新增福利院后取消该处敬老院。

  总计,规划机构养老设施占地总面积为12610 ㎡,按照标准规划可建设机构养老床位共372 张。

  (2)社区居家养老设施配置

  规划服务人口4.4万人,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规划需达到1760m2。

  (五)白鹤镇

  (1)机构养老设施

  规划新增1 处街镇级机构养老设施,位于现白鹤镇养老院南面,程鹤路西侧,规划纬二路北侧,规划经三路东侧,将该地块中11381㎡调整为养老设施用地,容积率调整为1.4,按照标准可建设348 张机构养老床位,与北面原养老机构通过拱桥联系对接,并在其中设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。

  规划改扩建现状1 处(包括现状白鹤镇敬老院及其拓展地块),用地总面积为5544 ㎡,容积率调整为1.4,按照标准可设置194 张机构养老床位。

  总计,规划机构养老设施占地总面积为16925 ㎡,按照标准规划可建设机构养老床位共542 张。

  (2)社区居家养老设施配置

  规划服务人口10.4万人,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规划需达到4160m2。

  (六)朱家角镇

  (1)机构养老设施

  现状保留1 处(朱家角镇敬老院),远期取消。

  规划新增1 处街镇级福利院,位于沈巷社区,沈太路东侧,规划沈砖公路南侧,占地面积为29386 ㎡,容积率为1.2,规划可建设机构养老床位数约为830 张。

  落实既有规划1 处,涉及到新城四站大居建设,占地面积为5862㎡,按照标准可设置147 张机构养老床位。

  总计,规划机构养老设施占地总面积为35248 ㎡,按照标准规划可建设机构养老床位共977 张。

  (2)社区居家养老设施配置

  规划服务人口13.6万人,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规划需达到5440m2。

  (七)金泽镇

  (1)机构养老设施

  改扩建1 处(金泽镇敬老院),占地面积约为11244 ㎡,规划容积率为1.0,规划建设300 张机构养老床位。

  总计,规划机构养老设施占地总面积约为11244 ㎡5,按照标准规划可建设机构养老床位300 张。

  (2)社区居家养老设施配置

  规划服务人口6.4万人,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规划需达到2560m2。

  (八)练塘镇

  (1)机构养老设施

  规划新增1 处机构养老设施,紧靠练塘镇镇区,位于老朱枫公路西侧,规划机构养老设施占地总面积为19224 ㎡,容积率控制为1.2,按照标准可建设机构养老床位为515 床。

  近期保留2 处(练塘镇敬老院、练塘镇蒸淀镇敬老院),远期取消。

  总计,规划机构养老设施占地总面积为19224 ㎡,按照标准规划可建设机构养老床位515 张。

  (2)社区居家养老设施配置

  规划服务人口7.9万人,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规划需达到3160m2。

  (九)夏阳街道

  (1)机构养老设施

  规划新增1 处机构养老设施,位于新城一站大型居住社区内,规划崧文路以东,公园东路以北,汇金路以西,地块编号13A-02A,规划用地面积扩大至11600 ㎡,容积率控制为1.4。按照标准测算,规划可以建设406 张机构养老床位。

  现状保留4 处(健乐颐养园、塔湾新天地颐养院、中福会养老院、侨佳养老院);远期取消夏阳街道(王仙村)敬老院。

  总计,规划机构养老设施占地总面积为68702 ㎡,按照标准规划可建设机构养老床位1315 张。

  (2)社区居家养老设施配置

  规划服务人口14.8万人,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规划需达到5920m2。

  (十)香花桥街道

  (1)机构养老设施

  规划新增1 处街镇级福利院,位于郏一村,占地面积为29990 ㎡,容积率为1.2,按照标准可设置850 张机构养老床位。

  现状保留4 处(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敬老院、上海青浦区香花苑敬老院、上海亚莱菲康颐院、上海盈康养老院)。

  总计,规划机构养老设施占地总面积为78608 ㎡,按照标准规划可建设机构养老床位1890 张。

  (2)社区居家养老设施配置

  规划服务人口13.7万人,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规划需达到5480m2。

  (十一)盈浦街道

  (1)机构养老设施

  规划改扩建1 处(盈浦街道敬老院),规划占地面积为25393 ㎡,容积率为1.4,按照标准测算规划可建设养老机构床位数为590 张。远期取消1 处(盈浦街道盈中敬老院)。

  总计,规划机构养老设施占地总面积为25393 ㎡,按照标准规划可建设机构养老床位共590 张。

  (2)社区居家养老设施配置

  规划服务人口11.2万人,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规划需达到4480m2。

  八、 近期建设计划

  机构养老设施方面,到2016 年,规划新增区级设施1 处(位于朱家角镇),街镇级设施5 处(徐泾镇、白鹤镇、香花桥街道、赵巷镇、夏阳街道)。规划改扩建3 处(华新镇敬老院、华新镇大居敬老院、金泽镇敬老院)设施。共计新增机构养老床位3113 张。

  到2016 年,全区共规划新增97 家社区日间服务中心。

 


  青浦区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(2013-2020)
  一、规划目的
  为了积极应对深度老龄化的趋势,提升青浦区养老服务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,满足多层次、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,实现养老服务均等化的目标,结合青浦区实际情况,特编制本规划。
  二、规划范围
  规划范围为青浦区行政范围。
  三、规划期限
 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3-2020年,其中近期至2016年,远期至2020年。综合考虑青浦区的老龄化趋势,本次规划对远景进行展望。
  四、规划目标
  充分满足青浦区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与养老服务的实际需求,以构建居家养老为基础、社区为依托、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格局为目标,完善养老设施与居住圈、医疗圈、休闲圈和交通圈的“四圈融合”,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形成15分钟养老服务圈,满足多层次需求的养老设施空间格局。
  五、规划指标
  规划到2020年,青浦区规划床位数8278张。本规划按照青浦区域老年人口峰值年预测,全区规划养老床位按照10177张进行规划控制,养老设施占地面积约42.23公顷。规划床均建筑面积按40平方米/标准床。
 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千人指标为40平方米/千人,实现15分钟养老服务圈,规划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总量为48400平方米。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米,农村社区每个行政村至少集中设置1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。
  规划原则
  适度前瞻,着眼长远发展。节约集约,优化空间布局。分类分级,兼顾差异引导。需求引领,凸显郊区特色。
  六、规划导引
  (一)机构养老设施布局规划
  1、空间引导
  按照青浦区各街镇城镇化水平、老年人口集聚特征与服务需求,对各项街镇机构养老设施布局给予空间导引,分为优化完善类街镇、重点配置类街镇、预留配置类街镇、有限配置类街镇四类政策区域。
  2、选址要求
  空间区位:新选址的机构养老设施原则上应位于集中建设区内。
  周边环境:选择交通区位良好、周边配套完善、居住环境适宜的区域进行建设,综合或尽可能邻近医疗卫生设施设置。
  用地兼容:鼓励机构养老设施与功能用途互利、环境要求相似且相互间没有不利影响的用地综合设置。机构养老设施应确保老年人设施安静、安全、避免干扰等特殊要求。不宜与一类工业用地、二类工业用地、工业研发用地、普通仓库/堆场用地、物流用地以及社会停车场用地等混合设置。
  3、规划方案
  全区到2035年规划建设养老机构床位10177张,百名户籍老年人床位数达到约4.0张,占地面积为44.2公顷。包括两方面:
  (1)区级设施:新增1 处,位于朱家角镇淀山湖大道北侧,彩虹桥的西北,占地6.95 公顷。规划建设1000 张机构养老床位。
  (2)各街镇共保留8处现状养老机构,改扩建4处,新增16处,取消8处。规划控制用地总量为36.28公顷,规划可建设机构养老床位数为9177张。具体参看各街镇方案。
  (二)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导引
  1、总量规模
  按照全区和各街镇的服务人口,确立社区居家养老设施总建筑面积。规划以现状常住人口数作为服务人口计算基数,并且形成五年动态评估机制,确保设施与需求的匹配。规划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总量需达到48400m2。
  2、规划导引
  (1)均衡布局
 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实现城镇与农村社区空间全覆盖,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。
  城镇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米,空间上基本覆盖规划居住用地;农村社区的每个行政村至少集中设置1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。
  (2)综合设置
 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宜与其他非独立占地的社区级公共设施(Rc)综合设置。城镇地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应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、社区文体活动中心、社区生活服务中心等功能设施综合或临近设置,体现“四圈合一”的原则。农村地区宜结合现有“三室一点”进行综合配置。
  (3)功能整合
  新建社区应引导设施集中设置。已建社区建议整合社区养老服务资源,依托现有的养老机构、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、助餐点、老年活动室等设施,不断丰富养老服务内容,建立以生活服务、保健康复、文体娱乐等功能为主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络体系。
  七、 分街镇规划导引
  (一)赵巷镇
  (1)机构养老设施
  规划新增1家街镇级福利院,位于芦沈路西侧,镇中路北侧,葫芦湾东侧,规划拟占地面积约13003㎡,容积率为1.4,规划设置300张床位,并同步设置日间服务、助餐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功能。此外,赵巷镇范围内涉及到新城一站大居建设等重要规划,规划建设养老设施共3处,总占地面积为22110㎡,核算建筑面积为27175㎡,按照床均40㎡建筑面积折算,规划设置679张床位。
  现状保留1家(赵巷镇敬老院),在新增福利院后取消该处敬老院。
  总计,规划机构养老设施占地总面积为35113㎡,按照标准规划设置979张机构养老床位。
  (2)社区居家养老设施配置
  规划服务人口10.5万人,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规划需达到4200m2。
  (二)徐泾镇
  (1)机构养老设施
  现状保留1家(徐泾镇敬老院),规划远期撤销。
  规划新增1 处街镇级机构养老设施,位于在徐泾北(华新拓展)大型居住社区中地块19-04,经二路东侧,崧泽大道北侧,地块北面规划为花桥港,地块北面约30135 ㎡调整为养老机构用地,容积率为1.2,设置750 床机构养老床位,鼓励医养结合发展,且综合设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。
  落实既有规划建设养老设施共3 处,总占地面积为16919 ㎡,建筑面积为20303 ㎡,规划设置507 张机构养老床位。
  总计,规划机构养老设施占地面积为47054 ㎡,按照标准规划可建设机构养老床位1257 张。
  (2)社区居家养老设施配置
  规划服务人口17.6万人,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规划需达到7040m2。
  (三)华新镇
  (1)机构养老设施
  新增一处养老机构位于配套商品房华新基地内,占地面积5200㎡,容积为1.0,按照标准可设置130 张机构养老床位数。
  改扩建1 处(华新镇敬老院),占地面积15040 ㎡,容积率为1.2,规划建设机构养老床位310 张,近期和远期改扩建相结合。
  总计,规划机构养老设施占地总面积为20240 ㎡,按照标准可建设机构养老床位440 张。
  (2)社区居家养老设施配置
  规划服务人口10.5万人,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规划需达到4200m2。
  (四)重固镇
  (1)机构养老设施
  规划新增1 处街镇级养老院,位于规划芦花浜路南侧,规划崧建路西侧,占地面积为12610 ㎡,容积率为1.2,按照标准规划可设置372 张机构养老床位。
  现状保留1 处(重固镇敬老院),在新增福利院后取消该处敬老院。
  总计,规划机构养老设施占地总面积为12610 ㎡,按照标准规划可建设机构养老床位共372 张。
  (2)社区居家养老设施配置
  规划服务人口4.4万人,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规划需达到1760m2。
  (五)白鹤镇
  (1)机构养老设施
  规划新增1 处街镇级机构养老设施,位于现白鹤镇养老院南面,程鹤路西侧,规划纬二路北侧,规划经三路东侧,将该地块中11381㎡调整为养老设施用地,容积率调整为1.4,按照标准可建设348 张机构养老床位,与北面原养老机构通过拱桥联系对接,并在其中设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。
  规划改扩建现状1 处(包括现状白鹤镇敬老院及其拓展地块),用地总面积为5544 ㎡,容积率调整为1.4,按照标准可设置194 张机构养老床位。
  总计,规划机构养老设施占地总面积为16925 ㎡,按照标准规划可建设机构养老床位共542 张。
  (2)社区居家养老设施配置
  规划服务人口10.4万人,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规划需达到4160m2。
  (六)朱家角镇
  (1)机构养老设施
  现状保留1 处(朱家角镇敬老院),远期取消。
  规划新增1 处街镇级福利院,位于沈巷社区,沈太路东侧,规划沈砖公路南侧,占地面积为29386 ㎡,容积率为1.2,规划可建设机构养老床位数约为830 张。
  落实既有规划1 处,涉及到新城四站大居建设,占地面积为5862㎡,按照标准可设置147 张机构养老床位。
  总计,规划机构养老设施占地总面积为35248 ㎡,按照标准规划可建设机构养老床位共977 张。
  (2)社区居家养老设施配置
  规划服务人口13.6万人,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规划需达到5440m2。
  (七)金泽镇
  (1)机构养老设施
  改扩建1 处(金泽镇敬老院),占地面积约为11244 ㎡,规划容积率为1.0,规划建设300 张机构养老床位。
  总计,规划机构养老设施占地总面积约为11244 ㎡5,按照标准规划可建设机构养老床位300 张。
  (2)社区居家养老设施配置
  规划服务人口6.4万人,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规划需达到2560m2。
  (八)练塘镇
  (1)机构养老设施
  规划新增1 处机构养老设施,紧靠练塘镇镇区,位于老朱枫公路西侧,规划机构养老设施占地总面积为19224 ㎡,容积率控制为1.2,按照标准可建设机构养老床位为515 床。
  近期保留2 处(练塘镇敬老院、练塘镇蒸淀镇敬老院),远期取消。
  总计,规划机构养老设施占地总面积为19224 ㎡,按照标准规划可建设机构养老床位515 张。
  (2)社区居家养老设施配置
  规划服务人口7.9万人,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规划需达到3160m2。
  (九)夏阳街道
  (1)机构养老设施
  规划新增1 处机构养老设施,位于新城一站大型居住社区内,规划崧文路以东,公园东路以北,汇金路以西,地块编号13A-02A,规划用地面积扩大至11600 ㎡,容积率控制为1.4。按照标准测算,规划可以建设406 张机构养老床位。
  现状保留4 处(健乐颐养园、塔湾新天地颐养院、中福会养老院、侨佳养老院);远期取消夏阳街道(王仙村)敬老院。
  总计,规划机构养老设施占地总面积为68702 ㎡,按照标准规划可建设机构养老床位1315 张。
  (2)社区居家养老设施配置
  规划服务人口14.8万人,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规划需达到5920m2。
  (十)香花桥街道
  (1)机构养老设施
  规划新增1 处街镇级福利院,位于郏一村,占地面积为29990 ㎡,容积率为1.2,按照标准可设置850 张机构养老床位。
  现状保留4 处(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敬老院、上海青浦区香花苑敬老院、上海亚莱菲康颐院、上海盈康养老院)。
  总计,规划机构养老设施占地总面积为78608 ㎡,按照标准规划可建设机构养老床位1890 张。
  (2)社区居家养老设施配置
  规划服务人口13.7万人,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规划需达到5480m2。
  (十一)盈浦街道
  (1)机构养老设施
  规划改扩建1 处(盈浦街道敬老院),规划占地面积为25393 ㎡,容积率为1.4,按照标准测算规划可建设养老机构床位数为590 张。远期取消1 处(盈浦街道盈中敬老院)。
  总计,规划机构养老设施占地总面积为25393 ㎡,按照标准规划可建设机构养老床位共590 张。
  (2)社区居家养老设施配置
  规划服务人口11.2万人,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规划需达到4480m2。
  八、 近期建设计划
  机构养老设施方面,到2016 年,规划新增区级设施1 处(位于朱家角镇),街镇级设施5 处(徐泾镇、白鹤镇、香花桥街道、赵巷镇、夏阳街道)。规划改扩建3 处(华新镇敬老院、华新镇大居敬老院、金泽镇敬老院)设施。共计新增机构养老床位3113 张。
  到2016 年,全区共规划新增97 家社区日间服务中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