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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名称 观云路(观明路-大盈浦路)新建工程
批准文号 沪府土[2017]183号
批准日期 2017-05-02 00:00:00
行政区划 青浦区
项目位置 盈浦街道南横村
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

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

沪〔青〕征地补告[2018]第008号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、《征收土地公告办法》和《上海市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〉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 沪府土[2017]183号批文批准的征地方案,现将拟定的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》公告如下:

一、本次征收土地的范围:

青浦区盈浦街道南横村、青浦区盈浦街道南横村第八村民小组、青浦区盈浦街道南横村第十八村民小组、青浦区盈浦街道南横村第十二村民小组、青浦区盈浦街道南横村第十七村民小组、青浦区盈浦街道南横村第一村民小组(村队组);征收农用地 20200.8平方米、建设用地 10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 450.7平方米,合计征地面积 20751.5平方米。

二、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、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:

土地补偿费标准,按 《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(2017)》(沪规土资综规〔2017〕321号)执行,标准为盈浦街道 农用地91.8 元/平方米,非农用地91.8 元/平方米 ,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,支付方式为 转账。

三、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、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:

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《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(2017)》(沪规土资综规[2017]321号)执行,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,支付方式为转账。

青苗补偿标准按《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(2017)》(沪规土资综规〔2017〕321号)执行,标准为盈浦街道 镇粮棉地4.2 元/平方米,蔬菜地6.6 元/平方米 元,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,支付方式为转账。

四、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(单位:平方米,元)

序号

被征地村组

被征地面积

土地补偿费

青苗补偿

地上附着物补偿

非居住房屋(非公告共同举办企业)

其他

小计

1

青浦区盈浦街道南横村第十八村民小组

1079

99052.2

2055.48

0

0

0

101107.68

2

青浦区盈浦街道南横村第十二村民小组

1077.9

98951.22

3934.14

0

0

0

102885.36

3

青浦区盈浦街道南横村第十七村民小组

5664.1

519964.38

22339.38

0

0

0

542303.76

4

青浦区盈浦街道南横村

6704.2

615445.56

0

0

0

0

615445.56

5

青浦区盈浦街道南横村第一村民小组

2867.8

263264.04

11353.44

0

0

0

274617.48

6

青浦区盈浦街道南横村第八村民小组

3358.5

308310.3

10373.58

0

0

0

318683.88

合计

20751.5

1904987.7

50056.02

0

0

0

1955043.72

五、征地范围内涉及居住房屋和非居住房屋(共同举办企业)补偿的,详见《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》。

六、有关征地劳动力安置补偿按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。具体安置方式另行公告,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实施。

七、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、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,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,即 2018年2月17日前提出书面意见,送达 青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。逾期未提出的,视作无意见。

八、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、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要求举行听证的,请于 2018年1月25日前按征地听证有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,送达 青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。逾期未提出的,视作放弃听证。

九、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》在征求意见后,报 青浦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第25条规定,征地补偿、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。

特此公告。

联系人: 周园 联系地址: 青浦区青安路356号

联系电话: 59205710 监督电话: 59205710

上海市 青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

2018年1月18日

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
沪〔青〕征地补告[2018]第008号    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、《征收土地公告办法》和《上海市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〉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 沪府土[2017]183号批文批准的征地方案,现将拟定的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》公告如下:
一、本次征收土地的范围:
 青浦区盈浦街道南横村、青浦区盈浦街道南横村第八村民小组、青浦区盈浦街道南横村第十八村民小组、青浦区盈浦街道南横村第十二村民小组、青浦区盈浦街道南横村第十七村民小组、青浦区盈浦街道南横村第一村民小组(村队组);征收农用地 20200.8平方米、建设用地 10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 450.7平方米,合计征地面积 20751.5平方米。
二、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、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:
土地补偿费标准,按 《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(2017)》(沪规土资综规〔2017〕321号)执行,标准为盈浦街道 农用地91.8 元/平方米,非农用地91.8 元/平方米 ,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,支付方式为 转账。
三、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、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:
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《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(2017)》(沪规土资综规[2017]321号)执行,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,支付方式为转账。
青苗补偿标准按《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(2017)》(沪规土资综规〔2017〕321号)执行,标准为盈浦街道 镇粮棉地4.2 元/平方米,蔬菜地6.6 元/平方米 元,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,支付方式为转账。
四、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(单位:平方米,元)

序号 被征地村组 被征地面积 土地补偿费 青苗补偿 地上附着物补偿 非居住房屋(非公告共同举办企业) 其他 小计
1 青浦区盈浦街道南横村第十八村民小组 1079 99052.2 2055.48 0 0 0 101107.68
2 青浦区盈浦街道南横村第十二村民小组 1077.9 98951.22 3934.14 0 0 0 102885.36
3 青浦区盈浦街道南横村第十七村民小组 5664.1 519964.38 22339.38 0 0 0 542303.76
4 青浦区盈浦街道南横村 6704.2 615445.56 0 0 0 0 615445.56
5 青浦区盈浦街道南横村第一村民小组 2867.8 263264.04 11353.44 0 0 0 274617.48
6 青浦区盈浦街道南横村第八村民小组 3358.5 308310.3 10373.58 0 0 0 318683.88
    合计 20751.5 1904987.7 50056.02 0 0 0 1955043.72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五、征地范围内涉及居住房屋和非居住房屋(共同举办企业)补偿的,详见《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》。
六、有关征地劳动力安置补偿按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。具体安置方式另行公告,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实施。
七、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、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,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,即 2018年2月17日前提出书面意见,送达 青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。逾期未提出的,视作无意见。
八、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、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要求举行听证的,请于 2018年1月25日前按征地听证有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,送达 青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。逾期未提出的,视作放弃听证。
九、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》在征求意见后,报 青浦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第25条规定,征地补偿、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。
特此公告。
联系人: 周园 联系地址: 青浦区青安路356号
联系电话: 59205710 监督电话: 59205710



上海市 青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
2018年1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