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松2011020436上海市房地产权证灭失(遗失)声明
本人(单位) 洪海珠、贲倩倩不慎将坐落在松江区九亭镇沪亭北路901弄8号201室,证号为松2011020436的上海市房地产权证遗失。故申请补发上述坐落的不动产权证书。根据《上海市不动产登记技术规定》的相关规定,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此有异议的,可以在本声明刊登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向松江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出异议。
松江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地址:上海市松江区文诚路1611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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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李毅 联系电话:57727927
声明人:洪海珠、贲倩倩
2018年01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