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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闵2011023180上海市房地产权证灭失(遗失)声明

沪不动产登(2018)第000668号

    本人(单位) 吴华军、 吴伟杰、 李须要不慎将坐落在江文路688弄53号102室,证号为闵2011023180的上海市房地产权证遗失。故申请补发上述坐落的不动产权证书。根据《上海市不动产登记技术规定》的相关规定,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此有异议的,可以在本声明刊登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向闵行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出异议。
闵行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地址:水清路159号
受理时间:8:45~11:30,13:30~16:30
联系人:黄静    联系电话:021-64142220
    
声明人:吴华军、 吴伟杰、 李须要
 
2018年01月20日
    

关于闵2011023180上海市房地产权证灭失(遗失)声明
本人(单位) 吴华军、 吴伟杰、 李须要不慎将坐落在江文路688弄53号102室,证号为闵2011023180的上海市房地产权证遗失。故申请补发上述坐落的不动产权证书。根据《上海市不动产登记技术规定》的相关规定,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此有异议的,可以在本声明刊登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向闵行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出异议。

闵行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地址:水清路159号
受理时间:8:45~11:30,13:30~16:30
联系人:黄静 联系电话:021-64142220

声明人:吴华军、 吴伟杰、 李须要
  
2018年01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