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徐汇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
沪徐协信示字(2016)第2号
经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批准,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。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(试行)》等的规定,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。
一、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
序号 |
地块 名称 |
地块 位置 |
土地级别 |
土地面积 (公顷) |
容积率 |
土地用途 |
出让年限(年) |
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|
1 |
徐汇区龙华街道N14-03地块 |
东至龙华塔,南至龙华路,西至龙华西路,北至龙华烈士陵园 |
四级 |
1.04公顷
|
0.62 |
文化用地 |
50年 |
1、地块位于龙华塔、龙华寺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块范围内,其中龙华革命烈士纪念地、龙华塔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,龙华寺为上海市文化保护单位。受让人须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和《上海市文物保护条例》相关规定,将土地开发利用具体方案报相应权限文物机关审批。 2、根据《上海市绿色建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(2014-2016)》的要求,该地块应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建设。 3、该地块现有一地下工程,轨交11号线在其下方穿过。受让方在地块开发时须征求轨道交通部门意见。 4、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0%,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0%。 5、新建建筑不得进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——龙华塔的保护范围。同时,新建建筑立面形式、选用的色彩和材质等应当于地区风貌协调。 6、该项目将根据龙华地区特有的文化及产业资源,建成以我国传统文化为核心,展览展示、文化交流、文化艺术衍生服务、相关产业对接多功能的“龙华艺术中心”。 7、地块内所有物业须整体登记并按出让年限持有。如需转让(包括股权形式转让),须出让人同意。 8、地块北侧需设置12米公共通道,位置、形式可根据实施方案调整,与东侧地块公共通道连通,保证全天对公众开放及通行。 9、地块内综合设置不小于600平方米的社区性文化功能,如图书馆、社区教育等,由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及后续管理,产权归政府所有。 10、地块内应设置不低于用地面积10%(计1036平方米)公共环境空间、公共通道),其中:公共空间:原则上短边不小于12米,沿路布局,不设置围墙,乔木覆盖率原则不低于50%。公共空间建设后产权应无偿移交政府,24小时向公众开放,由政府负责运营管理。公共通道:地块北侧需设置公共通道,位置、形式可根据实施方案调整,与东侧地块公共通道连通,保证全天对公众开放及通行。 |
二、公示时限
公示时限为20个工作日,到在2016年12月28日16时截止。
三、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
在公示时限内,任何单位、组织和个人,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,请以书面方式提出。
地 址:南宁路969号8楼
单 位:上海市徐汇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
邮政编码:200030
联系电话:24092222-2871
联 系 人: 彭先生
四、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
1、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
2、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(复印件)
3、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(复印件)
4、徐汇区文化产业部门批准的相关文件
五、确定供地方式
1、公示时限内,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者,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。
2、公示时限内,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,我局将按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》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。
六、其他
该地块信息在中国土地市场网(www.landchina.com)及上海市规划和土地资源管理局土地交易事务中心(上海市南泉北路201号)予以发布。
上海市徐汇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
2016年12月1日